刑讯逼供“烤全羊”,令人发抖!
刑讯逼供“烤全羊”,令人发抖!
多家官网近期报道一篇“烤全羊”不是美食是酷刑,是一种刑讯逼供方式!
报道中显示,郑州一份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披露,郑州祭城路派出所民警章某,对一名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采用“烤全羊”的方式刑讯逼供,之后,还多次殴打该嫌疑人的头部,致其轻微伤,受害者及家属谅解,检方不起诉。
我不知道刑讯逼供所用的“烤全羊”是什么办法?但我知道美食烤全羊是怎么烤的,最原始的烤法是把4只羊脚捆绑住用棍穿起来,现在市面上卖美食烤全羊的,都是用铁夹子夹着烤。反正无论哪种烤法,都能把羊烤成美食。如果把这烤全羊的方法用在人身上,那可不得了,虽然不需用火,也能把人折磨的叫说啥说啥。
报道中还称,民警章某对嫌疑人翟某采用“烤全羊”以及通过击打翟某的头部,用棍子敲打等方式继续逼取口供,构成其轻微伤。翟某被送押至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之后,向看守所和驻所的检察人员反映了自己被刑讯逼供的情况。
民警章某听到风声之后,主动到郑州中原区检察院投案自首。案发后,被害人翟某及其母亲吕某均出具谅解书对章某表示谅解。因此,郑州中原区检察院认为,章某刑讯逼供,但犯罪情节轻微,具有自首、认罪认罚、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,根据相关规定,不需要判处刑罚,依法决定对章某不起诉。
说一下什么是刑讯逼供?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,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折腾等残酷的方式,对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进行伤害,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其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。
无论采取什么刑讯逼供的方式,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,刑讯逼供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,用肉体折磨和精神上的打压迫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招供,法律上是不支持的。靠刑讯逼供拿到的供词,缺乏真实性,刑讯逼供之下,没有人能够承受住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,让说啥就说啥。犯罪嫌疑人也许在逃避折磨的情况下编造自己有违法犯罪的谎言,冤假错案就是这样产生的。
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刑讯逼供,其主要目的也不是想把案件搞清,只是为了提前完成任务,减轻自己的侦查工作量。刑讯逼供既是违法犯罪行为,也是工作人员的懒政。前些年有震惊全国的几个大案,都是刑讯逼供造成的冤假错案。如聂树斌、呼格案等等,如果没有刑讯逼供,这些无辜的人就不会被判死刑,也不会造成巨额的国家赔偿。刑讯逼供严重损害了国家司法机关公正执法行为,破坏了社会稳定,造成了严重后果,是法律所禁止的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、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、被害人陈述,应当予以排除。收集物证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,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,对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予以排除,不能做司法机关判决的法律依据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则,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致人伤残、死亡的从重处罚。
民警章某在本案中利用刑讯逼供已经做实,且自己已经承认,无论如何求得对方的谅解,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。被刑讯逼供的翟某可以对他谅解,但法律不能,违法犯罪人得不到法律的惩罚,要法律还干什么?在媒体报道中还提到了“章某听到了风声”,这个风声是怎么听到的?犯罪嫌疑人翟某在看守所里举报,这个风是通过谁刮到章某的耳朵里的?
现在该案已经在网上形成热议,多家媒体也争相报道,司法机关不要因为此案而毁掉司法形象,无论从哪个角度上来考量,都应该对刑讯逼供的章某进行依法处理。法律是保障每一个人合法权益的,就算翟某是犯罪嫌疑人,他也有自己的合法权利应该得到保障,刑讯逼供得不到杜绝,冤假错案就会发生,运用法律不是儿戏,无论违法人是什么职务,背景有多深,都应该得到法律的公正判决。章某已经涉嫌违法犯罪,岂能用谅解来处理?
两个人都被称为老胡,又都是媒体人,为什么胡锡进和胡新成的差距这么大?
台湾2021年度财报出来了,网民表示很生气,纷纷献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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